未成年人“轻微犯罪”有望不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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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7:15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岳红革首席记者浩文)未成年人犯罪可否不起诉?不起诉的具体条件有什么?未成年人案件如何适用简易程序?5月19日,西安市检察机关与西北政法学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公诉制度研究项目”正式签字启动,如此系统化、规模化,以目前热点、焦点犯罪为对象,以为立法提供参考为目的而进行的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迅速上升,从西安市具体的情况看,2000年,西安
西安市检察院任高潮检察长说,虽然我国先后制定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先后颁布了相关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同时在具体办案中,检察院也只能根据具体案情对个别案件实行了不起诉的“人性化”执法。但由于目前没有专门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实体法、程序法和处置法,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则、制度不成体系,可操作性差,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刑罚仍以普通的刑罚制度为基础,总体上很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 此次研究活动将分五个阶段,涉及研究未成年人不起诉条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探索非监禁化和非刑罚化处理未成年人案件三大方面,将力争为立法提供参考。最终将在完成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条件的基础上,出版相关的调研论文,以促进对未成年人公诉制度的改革。此研究在全国实用型司法理论研究中已走在了前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