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买来眼睛“杀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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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7:44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5月20日讯(记者周鹏) 太阳镜原本应是眼睛遮阳防晒的工具,但一些劣质的太阳镜却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视力的作用,反而成为了不少消费者的眼睛“杀手”。 5月20日上午,家住齐东路的苏小姐拿着一副太阳镜赶到本报称,这是她5月15日在即墨路小商品批发市场附近的地摊上花15元买的。可令苏小姐没想到的是,在连续佩戴4天的时间里,太阳镜像凸透镜一样刺激着眼睛,感觉眼前灰蒙蒙的,而且出现了呕吐、恶心的症状
5月20日下午,记者在台东一路街头的太阳镜地摊前挑选了一副造型时尚的粉红色太阳镜,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10元成交。 记者随即手持太阳镜赶到市立医院,眼科主任赵武令鉴定后说,虽然这种劣质太阳镜可以将镜片颜色做得很深遮挡可见光,但对紫外线遮挡能力不强,甚至遮挡不了紫外线。佩戴这种劣质太阳镜后,瞳孔因可见光的减少而放大,紫外线就会通过毫无遮挡能力的镜片大量进入放大后的瞳孔,佩戴久了,轻者头晕恶心,出现不适症状,重者几天之内便可以灼伤眼睛。他提醒,想买太阳镜的市民最好到专业眼镜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