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将被记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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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8:56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金钢记者孙玉红)近日,我市交警部门将按照公安部确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对我市违法驾驶员实行罚款、记分一并处罚。 醉酒后驾车、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超过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一次记12分;饮酒后驾车,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违规载货、货车载物超过核载30%以上,违反规定载客,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
据了解,对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即12个月内记分达到12分的,交警部门将扣留其驾驶证,并责成驾驶员参加为期一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规的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后,清除记分,发还驾驶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