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碎酒店勺子要赔多少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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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9:4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投诉人:沈先生投诉时间:5月20日上午投诉事由:5月16日晚,沈先生与几个朋友在合肥三河四子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双岗店吃饭,在快吃完的时候,其中一位朋友不小心将餐桌上的一把勺子碰落在地,摔碎了。当时,有位服务员见状就向沈先生说,酒店餐具损坏需要赔偿,酒店规定是每把勺子1元。对此,沈先生也没有说什么。但在结账时,另一服务员说勺子的赔偿价是每把3元。沈先生听罢感到很气愤,就让服务员拿出能够证明每把勺子价值3元的证据,可服务员并没有任何证据,而且沈先生希望能与酒店负责人理论,也没有见到。
记者调查:昨天上午,合肥三河四子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双岗店的一位负责人说,该酒店所有的餐具均从景德镇订购,价格比市场价略高,勺子的订购价是每把3元,赔偿价也是3元,酒店收银台等处有具体赔偿的明细单,酒店服务员损坏餐具,也同样按此价格赔偿。 权威说法:合肥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首先举了个例子,前不久一位消费者在省城某酒店摔碎了一个玻璃杯子,当时酒店要求“按规定”赔偿15元。但消费者认为这种玻璃杯子根本就不值15元,于是就投诉到了有关部门。经过调解,消费者从超市中购买了一个同样的玻璃杯子作为赔偿,但只花了二三元钱。12315认为,酒店自定的赔偿明细单并不能作为赔偿的标准,消费者应以进货发票按价赔偿,如果没有进货发票,则应该以市场上相似产品的价格作为赔偿标准。此案中,如酒店提供的进货发票载明勺子确实是每把3元,沈先生可按价赔偿。(张永) 邮发代号:25-47 国内统一刊号:CN34-0044订阅热线:0551-2827790 社址:合肥市金寨路20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