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良家妇女卖淫案"提国家赔偿 执法者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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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10:1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21日电据华西都市报报道,令人关注的四川宜宾市珙县“良家妇女卖淫案”,昨日(20日)由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以珙县公安局珙泉镇派出所副所长邓增伟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治安联防队员赵正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受害者家属廖泽文拿到判决书后喜极而泣。 法院查明,2001年4月27日晚,珙泉镇派出所副所长邓增伟带人在清查珙县珙泉镇金山
目前,廖、陶两家亲属已商定,他们将提出国家赔偿30多万元。(黄建光田富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