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燃气店存放实瓶过夜 有关部门已责令被曝光门店进行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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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10:1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林文彬)本报18日和20日有关两家住宅区沿街燃气店存在安全隐患令市民忧心的报道,引起了市建设局燃气办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已责令两家燃气店落实整改措施;同时重申燃气店不得存放实瓶过夜,违者将从严查处。 本报18日披露了金新路67号楼下一燃气店在宿舍区搭铁皮屋存放20个煤气瓶,员工在店门口吸烟的事实;20日又披露了市区金杏苑5幢楼下一家燃气店存放实瓶过夜的消息。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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