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病情 两家医院受费差4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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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10:19 武汉晚报 | |||||||||
车祸的伤者,分别在两家医院治疗,结果收费高4倍的医院没有治好,反倒是费用低的医院治好了伤情。昨日,彭先生讲述了这件稀奇事。 今年4月7日,在东西湖一起交通事故中,彭先生驾车将一路人撞伤。伤者随即被送到一家医院诊治,医院诊断为肛门及后阴撕裂。没想到,伤者仅住院半月,就花掉4.8万元,而伤者一直住在重症无菌病房,却仍被细菌感染。
随后,伤者被转到另一家医院就诊,结果只花了1万多元,伤者很快就恢复了。 彭先生想知道,自己怎样才能知晓第一家医院在医疗费用上是否存在问题,并使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此,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甘宁律师认为,彭先生可要求第一家医院提供治疗的证据,即该医院的治疗措施没有过错的证明。另外,还可要求医院提供其在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开出的具体处方单据、所实施的手术名称、用药名称等相关的治疗资料,以表明其收取4.8万元费用治疗该病是否合理。 如果医院不能提供或提供的证据存在不当收费,彭先生就可与医院协商,或诉请法院要求退还不合理的费用。 (通讯员 陈立天 记者 金文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