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真贪 妓女很烦 男友大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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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12:06 桂龙新闻网-柳州日报 | |||||||||
柳州晚报讯 5月18日,为卖淫女友当“保护伞”的苏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苏某系象州县寺村镇小易村人,2000年11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刑,2002年1月20日刑满释放。出狱后不久,他认识了在象州县石龙街某旅馆从事卖淫的小芳(化名)。尔后便与小芳同在旅馆双宿双飞,坐享“其成”。
2003年6月22日下午,受害人曾某酒后到小芳所在的旅馆找小姐“玩”。与小芳谈妥20元的嫖资后,二人即到旅馆二楼“成交”。不想,“成交”了三十分钟后,健壮如牛的曾某仍“乐”在其中,而小芳嫌其“占用”时间太长,强行推开曾某中断“交易”,并向曾某索要小费。正在兴头上的曾某突然被扫兴,对小芳的“服务质量”已是不满,见小芳索要小费,更是火上心头,遂与小芳争吵起来,并将小芳推倒在床上进行殴打。此时,坐在一楼“望风”的苏某,听到喊声后急忙持一把水果刀冲上二楼,二话不说就朝曾某的腹部捅了一刀,造成曾某轻伤。(黄诚陈敬东 ) 责编:柳州电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