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售前服务引发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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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01:48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昨日,家住湖滨街道玉辉路的小李打进热线反映,她7个多月大的儿子吃了某商店出售的两罐某品牌的婴儿奶粉后,其中有一罐吃后有呕吐现象,她怀疑是奶粉质量不同,而购买时服务员并没有向其解释。 今年4月份,小李的儿子已满6个月,她到九二路东段某店购买了一直食用的“某某宝”奶粉,小孩吃后没什么不良反应。于是5月初又到该商店买了一瓶,但一吃就开始出现呕吐
过了两三天,她给小孩停喂奶粉,结果没出现呕吐现象。小李将同样品牌的两罐奶粉比较,只见外包装的设计和颜色基本一样,但原产地和代码不一样。其丈夫小蔡就将此事投诉到工商部门。 小李认为即使奶粉质量没有问题,服务员在售货的时候,应该向消费者说明产地新西兰的奶粉的一些情况。 商店何经理解释,由于只是奶源地不一样而且奶粉成分一样,厂方和经销商都可以不向消费者说明,但在奶粉外包装上有注明。 工商部门表示,是否是奶粉质量问题,要等两罐奶粉的鉴定出来后才知道具体情况,但鉴定费用应该由消费者先支付。(记者冯升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