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出入证不准进小区?律师:物管此规定不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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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03:52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小区内盗窃案频发,物管方强令所有租赁户办理出入证,否则不准入内。渝北工业园海德山庄小区的多名租赁户提出质疑:“为何单单要租赁户办证,我们岂不变相成了嫌疑对象?” 事情源于该小区物管19日出台的一则《通告》。《通告》称,近段时间来,小区内抢劫、偷盗行为频发。为保障业主安全,要求小区内所有租赁人员,6月1日前到小区物管办理
《通告》引起一片哗然。李逍遥等租赁户认为,小区加强管理是必要的,但办出入证应一视同仁,业主不应例外。在他看来,《通告》变相把租赁户列为怀疑对象,“明显带有歧视意味。”另外,《通告》未经业主委员会授权,5元工本费也有乱收费之嫌。 “我们根本无歧视之意。”海德物管人员王先生说,因该小区紧邻工业园,外来租赁户多达六七百家,鱼龙混杂,小区业主曾多次要求强化管理。为何业主不用办出入证?他称物管人员对业主大都熟悉,若业主作案,“和尚跑了,庙还在”。至于5元钱工本费,他坦言未报物价部门审批,小区业主委员会也尚未成立。 重庆市合纵律师事务所钟长汉律师认为,该《通告》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程序上不合法,同时不具备公平、合理性,可视为无效条约。 (记者 朱亮)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