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感 耻感 罪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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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06:38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近来,关于制售“毒食品”的消息不绝于耳,令人不自觉地进入谈“食”色变状态。于是,朋友三四在一起,也免不了以此为谈资。他们的谈论也引起我的深思。朋友甲描述制售者情形道:货往四面八方,钱源源入兜来——有“钱”来不亦乐乎。此描述可谓绘声绘色。
朋友乙听后立即表达了耻辱之意:鞋帽也许可以假劣,进口的食品怎么可以以假代真!朋友乙的话音刚落,朋友丙便拍案而起:无论如何都不能制售假货;制假售假就是犯罪!愤慨之情溢于言表。学者李泽厚在《论语今读》中有一段议论。 他说,西方的教育,旨在培养公民的罪感意识;日本的教育,意趣于增强平民的耻感意识;而儒家的教育,则着眼点于让臣民充满乐感意识。虽然李先生是在评论《论语》首章主旨,但我们不妨引来思考关于制售“毒食品”事件的产生与消除。为什么制售“毒食品”案此起彼伏? 我以为,根本原因就在于,在我们的众多中小工商户当中,缺乏应有的耻感意识教育和罪感意识培养;他们心中多的是乐感意识。如果不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在全民、特别是众中小工商户中,增强耻感意识和罪感意识上做些文章,下些功夫,那么,彻底消除制售“毒食品”现象恐怕是难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