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幅广告牌被拆”又有后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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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06:5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本报5月19日C5版“新闻目击”版以“巨幅广告牌被拆耐人寻味”为题报道了一块约120平方米的巨型广告牌被拆的消息。昨天,竖立该广告牌的某广告公司媒介总监赵先生来到本报,讲述了这块广告牌从审批到被拆的详细经过。 赵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这块广告牌的临时性户外广告审查登记表。记者看到,广告牌为公益性质,这张由市市容委制作的登记表上写明“同意设置”字样,时间为2004年4月6日,
记者就赵先生讲的情况向秦淮区市容局崔局长核实,崔局长坚持说,违章通知是肯定有的,下发以后区市容局在5日、6日、7日连续三天都在寻找广告公司的老总,一直找不着,因此未下发。至于规划文件,崔局长表示是市里的统一规划,但“就是到了法庭上也不一定给他们看”。 据悉,下周,双方将就此事举行协调会,本报将继续关注。(李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