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未核实 600多万要不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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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07:37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向勇)由于手持的证据不能证明担保行为的真实性,20日,武汉招商银行在汉江中级法院一审败诉,600余万元垫付款要不回。 1996年4月3日,武汉招行与湖北省家电家具工业武深公司及原华利公司(现为华福公司)签订了《承兑协议》,由武深公司向该行申请开出承兑金额为83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款,原华利公司以《担保书》及《对保书》担保。其后,武汉招行垫付了646.5万元,但武深和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华利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未亲自、或授权他人以担保人身份签订承兑协议及担保协议,而且上述三份文书上的原华利公司印章都是伪造的,武汉招行没有对此进行核实,存在明显的主观过错。遂驳回武汉招行要求还款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