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途中无端被罚300元 宋先生食品卫生管理站讨说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08:05 三秦都市报 | |||||||||
宋先生进货途中被食品卫生管理站几位执法人员拦查并罚款300元不给票。第二天他讨要罚款票,执法人员却称给票可以,再交200元。记者随同暗访,未料执法人员生疑,竟说宋先生不是男人不讲义气,给他挖“坑”。 宋先生:罚款300元不给票
家住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道办长条村的宋先生,5月20日租了一个三轮车去西安进货,在返回途中被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地区食品卫生管理站几名执法人员拦住,以车上拉有塑料袋和宋先生没带健康证、卫生许可证为由罚了他300元钱不给发票。 执法人员:想要票再交200元 宋先生回家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交了300元钱,一张白条也不给,时间长了没人承认再拦车罚款咋办,于是第二天上午身带录音机找到长乐中路食品卫生管理站,管理站那位姓吴的队长说:“想要票,再交200元马上给你票。”宋先生录上了收他300元的话后直奔报社投诉。 记者同宋先生一块去长乐中路地区食品卫生管理站,以宋先生的亲戚身份找到该站一位姓史的执法人员,这位姓史的执法人员对宋先生的到来很反感,说宋先生不男人、不义气,讲道:“我昨日为你讲情,你今天又这样,太不像男人了。”记者问:“你们凭哪条法规罚款?”这位姓史的执法人员从口袋内掏出一个红皮本本说:“你自己看去。”记者说:“你指明哪一条”,他讲:“第40条。”记者仔细读了一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也没看明白宋先生到底违反了哪条,记者问罚款为何不给票,姓史的执法人员对记者身份心生怀疑,指责宋先生给他挖“坑”。立即掏出一本罚款票,要宋先生再交200元。记者问:“你们罚款不扯票如何入账?”姓史的执法人员见问心中更加生疑,立即给他们的吴队长打了电话,当场撕下了15张面值20元的“陕西省当场处罚定额收据”,并说:“有这票你以后在我们辖区就放心地走,再也没人拦查罚款了。” 市卫生监督所:罚款须交银行指定账号 记者电话采访了西安市卫生监督所一位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讲,卫生监督人员执罚必须出示执罚证,开处罚通知书,处罚不能收现款,罚款必须交到银行指定账号。很明显,长乐中路地区食品卫生管理站的做法有违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