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未明码标价银行被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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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0:21 东南快报 | |||||||||
开份证明要价260元 “询征费”收得蹊跷 本报讯(记者韩娜)福州一银行在未明示的情况下,向客户收取了询征费。昨日,物价部门认定该银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予以查处。物价部门指出,近期市民关于银行收取询征费的反映比较强烈,他们已接到多起类似投诉。
据了解,王某日前在某银行鼓楼支行为单位存入一笔款项,后由于工作需要,要求该银行开具一份存款证明。然而该银行要其缴纳260元的询征费,否则不予开具相关证明。王某无奈,只好交了费用。之后,对于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王某感到十分疑惑,且银行收费前并未事先明示,王某遂向福州市物价局12358投诉。 福州市物价局接到投诉后,于昨日到该银行调查,发现营业大厅内并未有任何关于收取询征费的标价牌。该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总行的规定,个人若要开取证明,应收20元询征费,单位则收取200元,同时可以上浮30%。 物价检查人员认为,银行向个人或单位收取询征费,应该在营业厅设置标价牌,并事先告知,而该银行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违反了明码标价规定。检查人员当场对该银行开出检查登记表,并将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作者:韩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