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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打假也要“责任到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0:29 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网

  昨日,一叠昆明市政府分别和五大执法部门、十四个县(市)区政府签订的“打假治劣工作目标责任书”整齐地放在了昆明市打假办有关负责人的案头。按照这一目标责任书的内容,今后,14个县(市)区政府和昆明市质监、工商、卫生、烟草专卖、药监等5个执法部门将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承担起该地区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惩治责任。记者在两份签订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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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治劣工作目标责任书中注意到,今后,昆明市将按“山头”来考核政府和执法部门惩治假冒伪劣商品的效果。在此过程中,签订责任书的14个县(市)区政府和5个执法部门都将接受群众满意、执法打假、工作措施等3个方面的考核。其中,群众满意考核占30分,即针对执法部门打假工作中的行业行风、依法行政、整治效果等方面,政府将通过向社会各界、各部门、当地群众发放调查试验的方式,让执法部门打假行动的好坏由群众说了算;执法打假考核占40分,将针对社会媒体披露或关注的案件、焦点、热点进行案件抽查考核,评定分数;工作措施考核占30分。责任书承诺各自负责查处行政辖区范围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打假的重点是食品、药品、卷烟、建材、农资等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和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农业产品。

  据悉,在与昆明市政府签订责任书后,各级政府还将分别与辖区内的质监、工商、药监、卫生、烟草等执法部门分别签订类似的“军令状”。在将一直持续到明年4月的目标考核期内,完成目标任务好(考核量化总分在90分以上)的责任单位、以及公安等配合执法打假工作突出的部门,可获得5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而没能落实打假责任制,发生重大影响事件的责任单位,政府将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一票否决或者依法追究失职责任等处罚。

  宋蕾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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