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旧货收购业斩断销赃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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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0:45 生活报 | |||||||||
本报讯针对目前全省各地相继发生多起因城市公共设施丢失、被盗、损坏等原因而致使群众伤亡事故的情况,我省公安部门决定:从5月25日至6月25日在全省开展一次整顿旧货收购业、严厉打击盗窃公共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 这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对收购废电缆、废发电机等生产性废旧金属的站、点,特别是对个体收购废旧物品的业户进行全面检查,以此断绝违法犯罪活动的销赃渠道;盗窃、损
省公安厅决定,此次行动对自称是“捡拾”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公用设施等(包括破损的公用设施残片、碎块等),如“捡拾”人不能提出充分证据的,要按照盗窃嫌疑人依法传唤、询问,制作询问笔录,并依法扣押物品。同时号召群众检举揭发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重大案情查实后奖励举报人;责令没有依法登记收购上述物品的企业、个体业户,对已经收购的物品要在当地通告发布后10日内交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并写出书面保证,今后不再违法收购。(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