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口户外促销须“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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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2:3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本报周一刊发的“新街口户外促销一波三折”一文引起南京白下区政府重视,昨天,白下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将保障商家正常利益,另一方面,亦将加强管理,商家户外促销要经过审批,且每个商家只准搭一个台子。 今天上午9点,记者来到新街口正洪街地区发现除了苏宁电器和五星电器门前的手机促销活动以及正洪街广场前的饮料促销活动之外,中央、新百等大型百货业并没有举办什么户
白下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郭晓军说,按照江苏省有关文件,举办大型活动要报公安部门审批及备案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保安。所以,商家户外促销有必要请保安。经南京市物价局批准,他们制定了保安人员每人每小时45元的收费标准。不过,白下区相关人士也感叹,新街口的噪音管理仍是难点,新街口规模较大的商家有10多个,如果双休日每家都搭一个台子,10个户外促销同时“载歌载舞”,“噪音扰民”将很难避免。(金燃 朔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