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国不归成被告父亲签字担保赔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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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2:3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4年前,卢青(化名)与其所在公司签订了赴日本研修派遣合同后,因未履行研修期满应为公司连续工作5年的约定,擅自留在日本而离职。日前,父亲卢某作为其女儿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担保人,被公司告上法庭,经南通市港闸区法院调解,卢某偿还公司各项损失费5.1万余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 2000年6月,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织染有限公司与公司员工卢青签订了一份赴日本
2002年8月,卢青在日本研修期满,便滞留日本,拒不回国到公司工作,公司在多次催促其回公司工作无果的情况下,遂将其作为保证人的父亲卢某告上了法庭,并提出索赔诉求。(志明 怀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