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10路中巴报告”递交市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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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3:09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周爱明)本报近日关于10路中巴问题的连续报道,引来不少市民来电询问:究竟多少部门有权管10路中巴? 昨天,记者详细统计了读者投诉过的10路中巴的种种劣迹:以暴力手段野蛮抗拒执法、对乘客强抢恶要;肆意宰客,中巴车上抢劫不断;多收费,营运车辆无车辆号牌,严重超载,沿途违章停靠,服务态度恶劣屡见不鲜,甚至有些车上还藏有砍刀等非法刀具。读者王
究竟谁来给10路中巴上规矩?对此,市民张先生在来电中阐述了自己的看法:细细理一下10路中巴的劣迹,不难发现有权给中巴上规矩的“管理部门”不少。比如强抢恶要、暴力抗法、抢劫偷盗行为、随意停靠、无车辆号牌及超载运行,当属公交治安分局和交管局管辖内容;而多收费,则属于物价部门的管辖范围;跨地区超范围经营及串线经营,是交通局运管处和市客管处管理的范围。而无营运证经营和有营运证车辆违规,则属客管处管辖内容之一。 本报的“老问题再追踪·10路中巴违规”系列报道,近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一些相关主管部门也联合对10路中巴进行了集中整治。昨天记者再次暗访发现,车门违章大敞、随便报价宰客现象有所好转。记者昨天还从有关方面获悉,关于10路中巴的问题,多家相关主管部门目前都已向市府递交了“彻底整治”的报告和方案。 读者吴女士认为,南京日报的报道及时到位,确实说出了不少市民关心的问题。希望各个相关主管部门都能本着为民办实事的精神,齐心协力,尽早解决10路中巴违规顽症。同时,在10路中巴问题没能彻底根治前,各职能部门都要有所为,而不是听之任之,互相争当“配角”。 (编辑 爱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