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有小学为何不能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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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5:1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教育部门对今年学校招生热点问题作详细解答 本报记者 许悦 雷鸣 实习生 江微 叶辉丽 孩子为什么不能到离家最近的小学读书?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就不符合“人户一致”的原则?二手房业主的子女为什么不能享受地段生待遇?自从上周五广州市小学招生和小学升中工作开始后,本报连续接到家长来电,对新出台的招生政策提出疑问。本报记者集中了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请教育部门有关人士作了详细的解释。 家住广州江南大道松苑大厦的张女士,上周六兴冲冲地到离家只有100米左右的万松苑小学为孩子报名,却被告知松苑大厦不在学校的招生地段内,按规定张女士的小孩要到离家200米左右的基立下道小学上学。对此张女士觉得很不解:“招生原则不是就近入学吗?” 据了解,根据原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范围以内,也就是说,就近入学并不等于安排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而是相对就近入学,在这个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学校的分布情况划分地段,合理分配一年级新生的学位。 地段生待遇各区自行规定 早在去年12月,王女士为了让孩子能够到海珠区穗花实验小学读书,特地在穗花路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在今年1月把户口迁入,以期今年上学的孩子能享受穗花路地段生的待遇。但是日前王小姐携孩子到该小学报名,却被告知她所买二手房前业主的小孩尚在该小学就读,因此王女士的孩子不能再进该小学。对此王女士认为不公平:为什么前业主的孩子还可以继续享受地段生的待遇,而户口已迁入的二手房业主的孩子却不行呢? 对此,海珠区教育局小教科有关人士答复说:“只有原业主的孩子毕业不在小学读书了,二手房业主的孩子才能享受地段生待遇。”4月30日海珠区教育局出台的小学入学政策中有规定:“同一户址、同一房产原则上只在辖内学校对应安排一个学位(孪生子女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子女户除外)。如同一户址及同一房产,在其所属地段学校已经有在读学生的二手楼业主、租住户等业主的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关于地段生的待遇,各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一些政策,因而不尽相同。天河区的政策就宽松得多:适龄儿童只要是在今年2月1日前居住在现住址并入户的新住户、租住户、拆迁户、二手楼业主子女,均可享受地段生待遇,在此日期前入户的二手楼业主也没有居住年限和原业主子女占去入读名额的顾虑,只要人户一致便是地段生。 爷爷奶奶的房产证不顶用 今年小学招生和小学升中工作开始后,房产证和户口又成了争取学位的两件宝。家住东山区东川路的黄女士带儿子到就近一小学报名,但被学校告知,因黄小姐现居住的是父亲的房子,房产证业主不是一家三口,因此不能按地段生入读。黄小姐认为,父母已70多岁,自己一直与父母住在一起,这样方便照顾老人,户口也和父母在一起,只是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难道因为这一点儿子就不算地段生? 就此,记者采访了东山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由于东山区好学校较多,占广州市的1/3,而且小学和中学配套,前来报名的学生非常多,因此他们不得不设置门槛,要求学生父母的户口都在东山区,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是学生父母的名字,哪怕是爷爷奶奶的都不行。“不过,如果跟着爷爷奶奶的孩子,小学是在东山区读的,升初中时还是被承认是地段生的”。《2004年东山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规定:招生对象之一为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须与监护人(父母)同户同住,且父母为房产证的业主和户口本户主。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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