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语言文字通过“大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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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5:12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景芳实习生丁宁)21日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获悉,经过3天的检查,昨日评估专家组宣布:沈阳市语言文字工作通过了国家评估,达到了国家一类城市的标准。 国家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杨光在肯定沈城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同时指出,评估组专家认为,沈城的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为窗口的用语用字比较规范。需要改进的是,要落实政府职能,制定地方法规;应加强全社会的规范意识,提高市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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