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造房子科长捞票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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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5:18 中国宁波网 | |||||||||
本报记者本报通讯员 宁波晚报讯前两天,海曙区法院对市第一医院基建科原科长张某受贿、总务科原科长陈某受贿的两起案件分别作出了一审判决。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违法所得的人民币2.86万元予以追缴;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违法所得人民币7.5万元予以追缴。
一审查明,1998年至2001年间,张某在负责管理医院大礼堂综合楼改建工程及食堂综合楼、外墙装饰工程、监护病房改建装修等基建工程项目中,先后收受包工头、项目经理等人贿赂的现金、购物券及洗衣机、空调等物,共计价值2.86万余元。 1994年至2002年间,陈某在负责管理医院体检中心工程建造、医院路面及药房增扩面积改造工程、医院病区油漆工程以及医院医用氧采购业务过程中,为他人牟利,先后收受他人贿赂的现金及为其儿子新房免费提供的装修油漆、雨篷等工料费用,共计价值7.5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