膏药取不脱厂家赔3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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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04:4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汪涛记者宋元东)昨日,记者从彭州消委天彭分会获悉,近日,他们接到了一桩投诉:一消费者在大腿上贴的膏药竟然11天了都取不脱,身上都开始长红疙瘩了。 据家住彭州市天彭镇龙塔四队的消费者李昌会女士称,由于患有风湿病,她5月7日在
第3天、第4天、第5天……,她用尽了一切办法,也没能将膏药取下来。直到第11天,身上都开始长红疙瘩了,膏药生产厂家派人用热水反复敷过贴膏药的部位后才将膏药取下。因膏药给自己带来的不便,李女士要求膏药生产厂家赔偿其800元的损失费。 膏药生产厂家辩称,由于膏药中含有一种从日本引进的新成分,必须等皮肤干燥后才能贴上身体,所以,李女士在洗澡后就贴上膏药是造成取不下的直接原因。 彭州消委天彭分会认为,由于厂家在产品说明书上没有说明此项注意事项,因此对此事负有责任。经调解,膏药生产厂家向李女士支付了300元的现金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