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方位救助艾滋病患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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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07:43 汉网 | |||||||||
在继续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的同时,我省将为艾滋病患者提供更全面的救助。 近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防治和救助措施。 我省将继续免费对艾滋病患者进行抗病毒治疗,同时还将对经济困难艾滋病患者的相
其他救助措施包括:建立专项救助基金,对经输血感染的艾滋病患者实行定向救助;将艾滋病疫情特别严重的贫困村纳入省重点扶持范围;免除艾滋病患者子女、艾滋孤儿及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杂费和课本费等。 据了解,我省今年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的省级财政预算,由去年的650万元增加到1340万元。 这一文件还提出了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阻断医源性传播,切断母婴传播,遏制经性接触传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得到有效救治,困难家庭得到有效救助,艾滋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从今年开始,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将被纳入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考核。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每年组织开展两次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对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当、玩忽职守造成艾滋病疫情蔓延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记者魏娜)三大举措阻断传染途径 免费为孕妇进行抗体检测 临床用血检测率达到100% 今年主动检测20万高危人群 为了进一步遏制艾滋病疫情蔓延,省政府近日要求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建立档案,每月进行随访。 在建立跟踪档案的同时,我省将进一步采取措施,阻断艾滋病的母婴传播、血液传播和性传播。 我省对孕妇实行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对抗体阳性者建议终止妊娠,不愿终止妊娠者实行免费发放药物进行预防,并对孕产妇宣传预防母婴传播知识。 各级医疗机构要确保临床用血的艾滋病抗体检测率达到100%。全省强制推广使用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和输血器;在疫情严重的地区强制推广使用自毁型注射器。加强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毁型、消毒、回收和销毁的监管,加强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消毒管理,防止医源性传播。 公安、司法、卫生等部门要对高危人群加强监控,我省今年将主动检测高危人群20万人,要依法追究恶意传播疾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患者的责任,同时为羁押和被监管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设立专门场所。(记者魏娜)科学对待 温情关怀 随着人们对艾滋病的认识日趋理性,对该病的防治也日益规范和科学。鉴于我省局部地区的艾滋病疫情仍较为严重,其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省政府在相关文件中制定了一系列救助措施,以妥善解决艾滋病带来的相关问题。 重症患者入住定点医院 市、县要成立抗病毒治疗技术指导组,确定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并按照轻症病人分散随诊、上门服务,重症患者入住定点医院治疗的方式,为艾滋病患者提供抗病毒治疗服务。要定期派员下乡,开展巡回技术指导和随访患者,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副反应。对尚未发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要免费发放抗机会性感染的预防药物。 患者死亡由当地政府负责安葬 将农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困难家庭纳入全省农村特困人口救助范围,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救助及医疗救助政策,免除其农业税及农业税附加;将城市贫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家庭纳入低保范围,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补助及医疗政策;死亡的艾滋病患者由当地政府负责安葬。 艾滋病用药可纳入医保范围 对艾滋病患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经济困难艾滋病患者相关疾病治疗药物费用给予适当减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患者可放宽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其费用列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范围。 确保艾滋病患者遗孤受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免除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子女、艾滋病患者遗孤及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杂费和课本费,对符合高中、普通高等学校入学条件者,实行统一建档,跟踪救助,资助其完成学业等。 收养遗孤可获政府补助 对于艾滋病患者遗孤,鼓励亲属和社会收养或寄养,无人领养或收养的入住公立福利机构;对收养或寄养艾滋病患者遗孤的家庭,政府按入住公立福利机构同等标准给予补助;艾滋孤老将被列入五保对象,实行集中或分散供养。(记者魏娜)(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