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挪用巨额公款超过三月 还了也要判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08:14 汉网

  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应支付的药品货款截留用于私人购房。昨日,涉案人朱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洪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经审理查明,朱某在担任原武汉某制药厂广东大区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1998年11月和1999年1月,将两笔共计262993元的货款截留,用于支付其个人在广东购买商品房的房款。

TCL笔记本X200面世 同方电脑春季促销优惠
E歌时代来临了! 一起邂逅阳光有情人

  2002年12月,朱某将该商品房移交公司,抵还其所截留的货款及应收账款,后被检察机关查获归案。

  朱某辩称,用于购买商品房的26万余元不是货款,是自己经销药品应得的报酬。且购买此商品房前请示过厂领导,此房用于筹办工厂在广东的办事处。法院认为,朱某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因其在案发前归还全部款项,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记者周媛 通讯员龚明)(来源:武汉晨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网络传播学年会
陈水扁“5-20就职”
飞人乔丹2004中国行
日本首相小泉二度访朝
美英军队虐待伊俘虏
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
莎拉-布莱曼演唱会
第5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
首届中超联赛 汤尤杯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