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上缴税收30万元以上者财政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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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11:45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 南澳县在调查研究,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出台若干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据了解,南澳对在本地登记设立的从事山区海洋综合开发、特色工业、旅游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港口码头建设以及电子信息和现代海洋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民营企业,从五个方面给予扶持。一是实行财政扶持。凡新办企业,年上缴税收3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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