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记者正当采访 四川一项目经理被判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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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20:03 东方网 | |||||||||
东方网5月23日消息:记者从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获悉,以砸坏采访工具的方式阻挠记者正常采访的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彭明军,近日被大竹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彭明军系大竹县一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2004年2月17日,大竹县竹阳镇北城社区群众向大竹县广播电视局新闻部反映:彭明军在竹阳镇一小区承建的一职工住
鉴于彭明军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大竹县人民法院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选稿:冯秋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