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助困难学生摆脱学费困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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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02:3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目前距离2004年高考不到半个月了,一些考生打来电话反映,因家庭困难,担心今后的学费问题。今日本报特别刊出高校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解答,希望家庭有困难的考生摆脱学费困扰,顺利升入大学。
问:学生个人可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是多少?答:由于各学校学费收取标准不同,贷款的最高额度也不同,根据政策规定,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问:学生是否直接到银行申请贷款?答: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需办理贷款的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天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学校指定部门(一般为学生处)提出申请。 问:国家助学贷款是如何领取发放?答: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所贷学费、住宿费分年发放,基本生活费贷款每年发放10个月,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借款学生的银行卡。 问:还款有何要求?答: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时间和方式。学生根据个人经济情况,可在学习期间偿还,或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偿还,具体方法由学生和银行协商确定。如学生确因经济困难无法在贷款合同期内还款,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展期(续贷)。 问:借款学生违约,贷款银行可采取哪些处罚方式?答:如出现违约情况,贷款银行将按有关规定收取罚息,同时还将定期在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责任。对不守信用的学生将记录在案,纳入全国个人信用信息系统。(记者李清胡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