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借债百万蒸发村民向子讨债难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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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08:57 东南快报 | |||||||||
昨天15:20刘先生来电:三年前,一对夫妇向村里的亲戚朋友借了上百万元巨款后不见踪影。是否要由他们的儿子来偿还这笔巨款? 记者调查:长乐湖南镇湖滨村一对刘姓夫妇,三年前以儿子做生意用钱为由,向村中十几户亲戚朋友求援,少则借一万元,多则借四五万元,借款数目达上百万元之巨,之后刘姓夫妇就不见了。做生意的儿子替父母还几十万元后,就没了下文,如今这个儿子也正在办
福州求实律师事务所的赵练锦律师告诉记者,“父债子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该事件中,如果有证据证实其儿子确实与父母一起参与了借贷活动(或儿子确实从父母的借贷行为中获得利益),那么这个儿子的确应有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的责任。而根据相关民事法律“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的工作只能落到被欠款人的身上。 作者:吴怡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