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还靠父母养 哪能再去养孩子 15岁少女生子起风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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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09:09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 15岁少女朱某产下一子,后与孩子的父亲因婴儿抚育等问题产生纠纷。日前,双方经南汇法院调解达成协议。 初中生朱某14岁时,经同学介绍认识了18岁男青年吴某,两人互生好感,谈起了恋爱。在吴某的要求下,两人偷吃禁果,致使朱某怀孕。去年6月,才15岁的朱某生下一子,后辍学住在吴某家。数月后,两人因婴儿抚育和经济问题发生矛盾,朱某搬回了家。吴某要求朱
朱某的代理人表示,朱某尚未成年,自己还由父母养育,根本无力抚养儿子,且由于过早生育,造成身心巨大伤害,因此生育期间男方给予的一万元钱不愿返还。吴某的母亲代理出庭,她表示朱某对目前状况也有责任,而吴家的经济条件不好,所以当初会提出那种要求。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儿子随吴某共同生活,在朱某未满18岁前儿子的抚育费由吴某独自负担;朱某返还吴某4000元。 富心振 忻意(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