辍学生变成“学生劫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09:24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高鸿屹记者陈程)三个未成年人,小学毕业便走向社会,由于无所事事,三个人联合起来疯狂抢劫在校学生,短短一个半月内便作案19起。日前,这伙“学生劫匪”被阿城市法院依法判处4到5年有期徒刑。 张真、刘波、刘杰均为阿城市无业人员。2002年10月10日,张真和刘波在阿城市一饭店附近,以暴力、语言相威胁等手段,抢走阿城市某职业中学学生孙某43元、季某40元。从
由于抢劫对象基本上是学生,每次所得都不多。2002年10月中旬,三人持刀在阿城市某市场门口,抢走某职业中学学生李某2元、关某10元,由于刘杰认识关某,便将抢劫关某的10元还给了他,结果一次抢劫收获仅为2元。张真等三人抢劫的东西也五花八门,除现金外,手表、钱包、羽绒服、棉帽子等物品均成了抢劫目标。2002年11月5日,三人在某职业高中附近,竟将学生姜某价值2元的袜子抢走。 据了解,张真、刘波、刘杰三人犯罪时均为未成年人,其中最小的张真犯罪时年仅14周岁。法院对三个案犯成长经历的调查中发现,三人均为小学毕业便辍学在社会上游荡,法制观念淡薄,再加之父母对孩子缺少管教,使三人年纪轻轻就走上了犯罪道路。(本文人名均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