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嫁房产局赔“嫁妆”4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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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09:45 沈阳今报 | |||||||||
记者吕映辉今报讯一个房子“生出”两个房产证:一个抵押给典当行,得到30万元;一个转让给他人,得了54万元,房主真是赚了,不仅赚了钱,还赚回无期徒刑。但事还没完,房产部门因存在违法行政行为,向受害者支付了45万余元的巨额国家赔偿。 一房二嫁:骗子揣走巨款
于嘉义,是一名建筑承包商,他就是一房二嫁的“总导演”。目前,他已因诈骗罪和其他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 1999年,沈阳市某房屋开发公司顶债,于嘉义得到了一处房产。同年6月22日,于嘉义到沈阳市房产局办理了房产证。7月,王立杰从朋友处得知于嘉义想卖这套房子,于是主动找到他。 7月19日,王立杰以54万元购得了这套建筑面积为178.92平方米的半跃式住宅。同一天,两人来到了房产局,办理了房屋转让手续。 事实上,在7月6日,于嘉义已将这套房产抵押给沈阳市一家典当公司,并得到30万元抵押款。 工作失误:房产局成被告 读到这里,有人问:于嘉义房子已经抵押,又怎么能在房产局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呢?办个假证呗。 于在抵押房子时,典当行在真的房产证上注明:此房已被典当抵押。为了卖房,他办了个假证,而且还真就在房产局蒙混过关了。 由于典当行房产抵押等交易活动没有与房产局等部门进行微机联网,所以,房产局工作人员没有认真核实,也就没有检验出于嘉义持的是假房产证。这样,一起先典当、后出卖的国家赔偿案就发生了。穷追猛打:赔45万还不够 王立杰当然对此一无所知,他花了26万元对房屋进行了精装修。但在2002年12月13日,王被典当行撵了出来。此时,王立杰才如梦初醒,知道一房二嫁的事。 为此,他将沈阳市房产局告上法庭,“要不是他们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就不会使我蒙受这么巨大的经济损失”,他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的申请。 今年5月10日,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照《国家赔偿法》,判决房产局支付王立杰赔偿金45.0289万元。 王立杰的律师说,王对法庭的判决不服,将继续上诉。上诉的主要原因是:法院已经确认了房产局的违法行政行为,就应当判令赔偿全部损失,经评估为64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