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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给社会捐赠上规矩,大型捐赠一年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10:55 龙虎网

  【龙虎网讯】每年大大小小的各种社会慈善捐赠,让南京许多市民失去了应有的热情。记者昨日获悉,日前,南京市民政局、慈善总会已联合制订《南京市关于规范社会慈善公益捐赠活动的意见(草案)》,并提交市政府审批,以规范南京社会慈善捐赠。

  据南京市民政局有关人士介绍,以前开展各种慈善捐赠活动,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等均可单独搞,新意见规定:任何形式的社会慈善公益性质的捐赠活动,必须强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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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统一审批,全市性的慈善公益捐赠活动批准权集中在市政府,任何单位和部门都无权批准,只能报请市政府批准。也就是说,所有慈善活动必须由政府审批才能搞。此外,对社会慈善捐赠的次数等也作了相应规定,除发生全市性的重大自然灾害外,每年全市性集中统一的捐赠活动,开展一次为宜。公民的捐赠额度为一天的工资收入,实行自愿、多捐不限的原则;企业法人捐赠额度以一天利润收入为宜,多捐者给予鼓励,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现行各种减免税待遇。经常性捐赠活动,是指各级慈善机构开展的局部性的捐赠活动,主要是接收物品和小额度的现款捐赠。它应主要在城区进行,在市、区政府的指导下依靠社区的慈善组织实施。

  作者:黄益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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