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泄漏引发火灾致死1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11:40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消防部门提醒:液化气使用要注意安全 液化气火灾应当引起市民重视。上周(9日-14日),昆明市惟一1起致人死亡的火灾就是因液化气泄漏引起的。
据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介绍,上周昆明市共发生火灾20起,其中市区14起,县区6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31807元,没有人受伤。昆明消防部门在抢险救援中共出动消防官兵179人次、消防车31辆次。与前一周相比,火灾次数下降37.5%,财产损失下降46.8%。 据分析,上周昆明市火灾的主要起因是居民用火不慎。消防部门特别提供了两个典型案例。15日上午7时55分,嵩明县杨林镇杨林办事处小河底村139号房屋起火,造成经济损失8340元,火灾原因是用火不慎;20日上午9时20分,官渡区白龙寺农贸市场2幢1号铺面着火,火灾造成1人死亡,经济损失15767元,火灾原因是液化气泄漏。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住人房间、公共场所内不要存放液化气钢瓶,钢瓶不能倒置,存放处要严防高温;液化气炉灶的检修要由专业部门进行;在使用液化气时要有人看管,锅、壶等不宜盛水太满,以避免开水溢出熄灭火焰,引发液化气扩散;液化气罐着火时,要用湿毛巾、被褥、衣物等将火捂灭,并迅速关闭阀门。 马益华(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