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房西臭味相投 两男子“卖淫”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11:48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房东和房西两人臭味相投,一个介绍卖淫,另一个容留卖淫。近日,无锡市锡山区法院对“房东”朱某以介绍、容留卖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房西”姚某以介绍卖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29岁的房西姚某,系安徽枞阳来锡打工人员,租住在40岁的房东朱某处。一天,朱某向姚某收取出租屋租金,房西姚某把自己能找到卖淫女的想法告诉了房东,原来做木匠
去年9月3日20时许,朱某打电话给姚某要求提供卖淫女,姚某即告知仅有17岁的卖淫女周某。随后,朱某将周某接至自己居住的家中,容留周某向嫖客顾某卖淫1次,得款200元。与此同时,朱某继续联系嫖客。同日21时许,容留周某在朱某家中又向一名男子卖淫1次。 第二天下午16时许,姚某又接到朱某要周某去卖淫的电话,姚某连忙安排周某“出台”。朱某再一次将周某接到自己家中,容留其卖淫1次。 9月22日,朱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张建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