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交代王怀忠索贿立功 安徽阜阳一贪官被轻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13:4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24日电据合肥晚报报道,曾主动交待王怀忠向其索贿200万元的证据,而构成重大立功的原建设银行安徽阜阳地区中心支行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和建材公司经理、安徽亚杰国贸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洲,因贪污、受贿罪近日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据报道,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1993年至1995年,被告人李洲在任建行阜阳地区中心支行所属的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和建材公司经理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虚开、加量
由于李积极退出全部赃款,且在2001年1月被“双规”期间,交待了王怀忠向其索贿200万元的证据,使王怀忠受贿案有重大突破。因此,阜阳中院依法对其所犯贪污罪予以从轻处罚,对其所犯受贿罪予以减轻处罚。两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石中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