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法院设廉政基金,干警逐月交纳廉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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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16:49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全体干警每人逐月交纳数量不等的廉政金,不但违法违纪者要被扣除廉政金,还实施责任连带制,分管领导与部下“连坐”。秦淮区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家实施的廉政基金长效制度,日前获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今年2月份,还荣获市纪委设立的纪检工作创新奖。 该院纪检组介绍,廉政基金作为一项特殊的预警机制自2003年初实行以来,干警的廉
据介绍,根据这一制度规定,全院所有干警分五档标准每月交纳250元至170元不等的廉政保证金,单位按个人交纳的数额给予同等金额的奖励基金,共同存入专门账户。如干警在年内因违法违纪受到全院通报批评以上处理,除对本人进行经济惩处外,分管领导视责任对象所受处分档次,按不同比例扣除廉政基金。未受到全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廉政基金年度兑现返还80%,其余20%作为长期基金继续存入账户,待退休、辞职或调离单位时,一次性领取。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汉山介绍了基金制实施以来发生的唯一一次违规事件。去年底,法院3位法官赴苏北某地执行公务,接受了当事方的宴请,虽然自己掏腰包付账,仍然违反了法院“不得与当事人同行、同吃、同住”的规定,回院后受到了严肃处理:一位庭长助理受到警告处分,二位法官受到通报批评。3人及两位分管院长,都被扣除了所交廉政基金。这一事件极大地震动了全院干警。“只有所有的木板过硬,整个水桶才能滴水不漏;只有所有的干警遵纪守法,全院才能以廉洁高效的形象出现在群众面前。”王汉山说。 作者:许震宁、刘远、王媛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