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昨回妈妈怀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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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6:3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持续一周的争子风波在三个女人的泪光中落幕。昨日,两个月的“流浪”带着两大包衣服、食品,在睡梦中回到亲生母亲怀抱。 “流浪”是小名,孩子伯父给取的,目的是“要他永远记住‘奶妈’、‘外婆’这些日子的养育之恩。”
“奶妈”指的是捡孩子的陈小芳,“外婆”是陈小芳的妈妈。从得知孩子下落的那刻起,陈友琴一家便跟着孩子,这样叫他们。 打昨日抱着孩子来到龙门浩街道,这两位母亲的眼睛就一直是红的,“外婆”更是泣不成声,她不断叮嘱陈友琴,以后莫干傻事了,好生把孩子养大。 “外婆”舍不得“流浪”。10天前,得知女儿捡到弃婴的消息,“外婆”就辞去500元月薪的工作,专程来重庆带孩子。“奶妈”也泪流满面,她曾收养过一个女孩,不久前,孩子在玩耍时掉进水塘淹死,而今,刚培养出感情的“流浪”又要回家了。 “流浪”的亲妈陈友琴不时抹泪,分别10天后,重新抱到孩子的她第一个动作就是撩开衣襟喂奶,尽管孩子还呼呼睡得正香。 陈友琴昨日带来了结婚证明、孩子出生证明等全套资料。“想像中很困难的谈判进行得非常顺利。”她告诉记者。 双方在龙门浩街道主持下签定了《领回婴儿协议》,陈友琴同意向陈小芳一家支付1800元,作为孩子这些天的生活费及对方的精神损失赔偿。她当场领回了孩子。 临别,他们提出跟陈小芳夫妇认个干亲,两家人逢年过节走动一下,“他们没答复。”陈友琴表示,“但不管怎样,我们不会忘了他们。” (实习生 郑 君 记者 路 易)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