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深夜在家遇害 一审判物业公司赔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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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8:21 汉网 | |||||||||
汉阳鹦鹉花园女业主陈某在家被杀,该小区物业公司该负什么责任?江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物业公司疏于管理,违反了与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为由,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受害者亲属7万余元。昨日,该物业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02年12月5日凌晨,居住在鹦鹉花园的29岁女子陈某被人杀死在家中。警方侦查发现,该案系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歹徒是从顶层平台翻入位于八楼的陈家阳台。陈家人认为,
经江汉区法院审理查明,陈某于1999年7月购买该住房并入住,每月交纳物业管理费53.1元。峻峰公司曾承诺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并向所有购房者发放《鹦鹉花园业主手册》,对小区的治安管理、公共设施等作出规定。 江汉区法院据此认为,峻峰公司与陈某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陈某依约履行了按月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峻峰公司也应全面履行包括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在内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但是,陈某所居住的房屋内防盗呼叫系统未通、单元防盗门锁用任何钥匙都可以打开、顶楼平台防盗措施不力,这些事实均证明陈某的被害与峻峰公司的疏于管理具有明显的关联性,峻峰公司违反了保证楼宇安全的约定义务,其行为已构成单方违约,应对因其违约造成的原告方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故一审判决峻峰公司赔偿四原告死亡补偿费、丧葬费等共计7万余元。(记者李晓萌通讯员雷涛 实习生叶翩)(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