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4·14’特大矿难”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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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8:41 东南快报 | |||||||||
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小煤窑两“保护伞”被捕 本报讯(通讯员钟喜阵)龙岩新罗区“4·14”特大矿难发生后,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有了新进展,日前,新罗区检察院对雁石镇派出所指导员翁余生、雁石镇煤管站站长陈兴林立案侦查并决定逮捕。
检察院查明:去年1月至今年4月间,翁余生违反有关规定,在没有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多次越权将火工材料调剂批给张日滨、袁庆鸿等人,其后又没有严格跟踪监管火工材料的使用,以致张、袁等人将火工材料非法转卖、转借给雁石大吉村林坑三矿“雁吉煤井”业主。这些业主将非法获得的火工材料,用于其无证煤窑的生产。今年4月14日,“雁吉煤井”在非法生产的过程中发生火灾,导致在井下生产的11名工人中毒死亡。翁的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罪。 陈兴林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敷衍走过场,致使联合办矿改造对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长期非法生产得不到制止,从而导致4月14日“雁吉煤井”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其行为已涉嫌玩忽职守罪。 作者:钟喜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