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出来的豪宅属违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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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9:29 沈阳今报 | |||||||||
记者赵彤 今报讯 几十万元买套房子,也许是许多家庭几十年来最大的投资。但如果您发现被开发商骗了,可够闹心一阵子的了。 案例:视频监控没看住小偷 姜先生去年买了套商品房,售房宣传单上写着:24小时巡逻、红外线布防、出入口有
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如果没有兑现允诺,应视为开发商违约。 案例:有了孩子没有幼儿园 陈先生和爱人结婚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承诺园区内将建一所中英文幼儿园、豪华业主会所、综合性重点小学。但夫妻俩入住三年了,孩子都两岁了,陈先生还没看见中英文幼儿园和业主会所。 依据《消法》,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专家说法:买房陷阱要提防 何山(著名民法专家、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类似违约的行为还有“绿树成荫”难觅树木,“观海豪宅”难见大海,“碧波荡漾”实为臭水沟,“距市中心两公里路程”驱车20多分钟仍未到达……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所宣传的,会影响消费者的决定和房子的价格,因此,无论广告宣传内容是否载入合同,只要开发商违反了广告内容,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市消协:被投诉的开发商在消协3个月的调查调解中如果逃避责任,两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消费者应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防止超过诉讼时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