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龄童异地打赢版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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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9:32 哈尔滨日报 | |||||||||
21日,年仅8岁的刘佳(化名)收到出版社的12万元赔偿金———这意味着,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八龄童异地打赢了版权官司,终于讨回本该属于自己的著作权。 出版社约稿 喜从天降 在我市儿童书法、绘画领域,刘佳小有名气。他3岁开始学习书法,4岁开始参加全国
出新书没名 怒由心生 今年年初,刘家的一个亲属到海南出差,发现书摊上有本书,里面发表的作品竟是刘佳的,可书上没有刘佳的署名。据调查,出版社在收到刘家寄去的作品后,就将书印制出来,发行数万册。刘佳父亲找到出版社,出版社的答复是,“全国那么多优秀孩子的获奖作品,我们没有选用,选中你儿子的作品发表,你们应该感到荣幸,还好意思来争名争利。”作为法定监护人,刘佳父亲以儿子的名义将这家出版社告上法庭。 八龄童版权 获赔12万 法庭上,小孩子究竟有没有著作权,成为争论的焦点。被告出版社提出“不给小孩子著作权”的理由是:第一,在这本书中所用的刘佳的书法和绘画作品多是获奖作品,是评奖单位送给他们的;第二,刘佳当时只有6岁,是未成年人。原告当庭表示,刘佳出书时虽然只有6岁,但是其创作的书法作品是其智慧结晶,他拥有著作权;出版社在未告知、未署名的前提下,将其作品出版,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既是人身权又是财产权,另外,不管出版社是从什么渠道获得的作品,都不能不经作者同意就随意出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法院作出判决:出版社赔偿刘佳12万元;根据原告诉请,出版社在媒体公开发表致歉声明;该书再版时必须给刘佳署名。 本报记者何方 新闻链接: 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权利分两种:一种是民事权利能力,一种是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一个人拥有这种资格就能享有民事权利。不论是正常人还是患有精神类疾病的患者,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平等地享有这种资格。著作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是创作作品的人享有对自己作品的一种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