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上路拖车费寿终正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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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10:20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记者赵彤)5月20日早晨7点45分,家住沈阳市大东区的孙先生驾驶着小货车在联 合路附近因未带行车证被罚款200元。孙先生成为沈阳市交警部门按照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被罚的第一人。 比较:新罚单变化比较大
在北站交警大队,记者见到刚印制好的两种新罚单,新罚单上的字为淡绿色,字大了一号,罚单的尺寸也比原来大了 一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代替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原有的《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 定书》也被《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所取代。 新法与旧法最大的不同是法律的概念更强。原有罚单上的“姓名”改为“当事人”。原来被罚者在行政诉讼时并不清 楚依照哪种法,现在罚单上明确写明可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 反应:不收拖车费司机叫好 前面提到的孙先生未带行车证,如果按旧法处罚,会被罚款5元并拖车,拖车费200元。而依照新法执罚后,他需 要交付罚款200元并做拖车处理,免收拖车费。这样一算账,孙先生少掏了5元钱。 采访中,孙先生对这5元钱没多大反应,但当他得知免收拖车费时,感叹道:“拖车收费的时代终于结束了。” 下午2点25分,北站前车流量很大。车牌号为辽AE2572的红色出租车因违章受到交警的处罚,罚款100元 。司机柳先生一听,先是一愣:“不是30元吗?怎么涨价了?”交警立即向他说明从今天起,将按照新法执罚,罚款金额提 高了。柳先生很无奈,只好乖乖地接受处理。 难题:下不为例的事儿太多 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进行罚款很难。在采访中,不到两分钟内,交警就拦下四名骑车违章者。其中两人说刚下夜班 急着回家,请求交警“再给一次机会”,另两人则称“我们是初犯,下不为例”。“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一般都以警告为 主,想让他们掏钱太难了。”刘警官说。 按照新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罚款100元,记2分。但在北站的北京 街岗,记者看到行人在绿灯时通行,仍抢不过右转的车辆,只有该拐弯的车都拐走了,行人才能通过。面对这种情况,交警也 深感棘手,不好处罚。此外,不系安全带、开车打手机等违章行为都是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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