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客杆秤有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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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0:27 半岛晨报 | |||||||||
“黑秤杆”多出1厘米,称东西至少少3两 晨报讯(首席记者葛运福)昨日,大连市火车站站南地区管理处又抓获了一名利用“黑秤杆”宰客的卖樱桃小贩。据该小贩说,使用杆秤的小贩100%是骗人的。执法人员表示,大连从1989年就禁止使用杆秤,市民应提防街头小贩贩卖水果、蔬菜使用杆秤骗人。
昨日上午,吉林省来连的王某在火车站前的广场上摆出了一个贩卖樱桃的小地摊,刚卖出几斤就被执法人员抓住,带到了站南地区管理处。 拿着王某使用的杆秤,执法人员张刚稍微用力一拽,秤杆就多出了1厘米。张刚说:“别小看这1厘米,黑心的小贩就利用这个来坑害消费者。”原来,这里藏着一个普通消费者不容易觉察的猫腻。消费者往往不会注意秤杆多出的这一个“余头”,张刚说:“这多出1厘米的秤杆使称出来的货品重量至少少3两。” 王某交代说,他每次卖樱桃时都这样用秤,很少被消费者识破。在这些小贩内部,大家都守着这个秘密,轻易不肯向人泄露。 张刚告诉记者,在街头,杆秤一般分四种,分别为“公道秤、拉杆秤、挂绳秤和拉杆与挂绳一体的秤”。使用拉杆秤称东西时,手轻轻一动,杆即拉出,活杆的拉杆秤则一装载重物前端的1厘米自动拽出。 拉绳秤宰客则更简单,只要小贩的手向前拽住绳,秤杆立即就“高高地”了。 王某交代,他们这些小贩的秤都来自于大连某批发市场。他们在购买时点名要拉杆秤或挂绳秤,而这些销售带有机关的秤的商贩早就与购买者“心有默契”。 执法员张先锋说:“大连市早就在1989年禁止使用杆秤,现在在大连街头,贩卖水果、蔬菜的小贩还在使用这种违法的杆秤,它根本就没有得到计量部门的检测,很少有准的。希望市民不要上当。” 站南地区管理处将根据行政执法条例没收王某的经营工具与商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