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蒙子”司机 连撞俩“枪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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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1:13 辽沈晚报 | |||||||||
昨日,一满身酒气的驾驶人在驾车撞倒一个行人后,加速逃离现场,在交警随后追赶的过程中,肇事车又刮碰了一辆大公交。交警追逃5分钟后,慌不择路的肇事车自己驶进一个死胡同。截至记者发稿时,肇事司机尚在接受有关部门对他进行的酒精检验。 昨天下午2时20分许,在东陵区文化东路自来水公司附近,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灰色松花江牌微型客车将一名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男子撞倒,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肇事车不仅没有
在东陵区交警大队接受审查时,肇事司机依然不断耍“酒疯”。根据他含糊不清的回答得知,他叫王旭明,1969年生人,上午曾和亲戚朋友在一起喝酒。下午4时10分,交警带他到医院进行酒精检验。目前,在车祸中受伤的男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肇事司机在查实责任后将被警方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 刘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