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公务员购物专场,没必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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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1:53 齐鲁晚报 | |||||||||
司 欣 这样的促销暴露了我们的社会对官本位、钱本位、文凭本位的崇拜意识,并起到不良的示范效应。这种效应的波及,还会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产生不良影响。 据5月25日《现代快报》报道,5月24日,扬州时代广场举行了一场“首届公务员购物
这让我想起了年初的一则新闻:北京郊区某楼盘的销售现场大打“学历购房”牌,专科学历优惠1%,本科学历优惠2%,硕士学历优惠3%。据说,促销者的目的是为了吸纳更多高学历人士入住,以提升整个小区的档次。 我无意指责商家,逐利毕竟是商人的本性。教师、医生和公务员近年来钱袋渐鼓,成为商家眼中新的“利润增长点”,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这就可以置其他消费人群的感情和利益于不顾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无论知识分子、公务员还是普通市民阶层,都是平等的消费主体,商家对他们实施不同价格和不同服务,本身就是一种职业歧视和消费歧视。说得严重点,甚至有价格欺诈之嫌,因为让利于某个群体,必然是以牺牲其他群体的利益为代价的。 我认为,成功促销的基础是尊重和平等。像上述的促销活动,可能会取得一时的所谓成功,可终归是要失败的。因为这不但伤害了大部分消费者的感情,也是对自身信誉度和口碑的伤害,试想,这样势利眼的商场还有多少消费者愿意光顾?某个群体的购买力再强,也不足以使商家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商家眼中的“弱势消费群”,其总体购买力其实并不弱,从长期讲,他们才是支撑消费市场的基础力量。 公平、互利是商家任何时候都应具备的经营准则和道德底线,否则只会暴露出势利和媚俗。而更加让人担忧的是,这样的促销暴露了我们的社会对官本位、钱本位、文凭本位的崇拜意识,并起到不良的示范效应。这种效应的波及,还会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产生不良影响。所以说,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都应对此种促销行为进行反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