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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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4:38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降成本动邪念 换得“牢狱”苦 2002年7月23日,龙泉供电局接到李乐新型建材厂窃电举报后,立即派员到该厂进行用电检查,发现该厂有窃电嫌疑,遂报警将电工陈德华现场挡获。据查,该厂负责人李强为降低标砖生产成本,指使本厂电工陈德华为其窃电,并许诺窃电成功后给他每月500元的报酬。在金钱的诱惑下,陈德华铤而走险,从2002年1月至7月,共计窃电33.8万余度,窃电金额17.5万余元。
私拆电表 咎由自取 2002年8月22日,新津供电局永兴供电所在对邓双镇何店村村民杨明经营的打米厂依法进行用电检查时,发现打米厂的动力表壳封铅异常。在检查人员的盘问下,杨承认其窃电的事实,并交代是一个“小生意人”帮忙联系,另一人专门负责具体操作改动仪表,从中获取报酬。2002年10月8日,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抓获“小生意人”,并在同日将另一嫌疑人挡获。2003年5月13日,新津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一审判处王学贵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杨明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王洪江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疯狂作案23起 主犯被处极刑 1999年2月至2001年2月期间,梓潼人何正云伙同其他人员(均已另案处理)在绵阳市和江油市等地多次盗窃、破坏变压器铜芯线、输电线。共作案23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余元,严重影响了被盗地区生产、生活用电。2001年12月26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何正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 盗窃变压器 走上不归路 2000年7月至10月期间,彭山人李秀文采用先蹲点后邀约的办法,先后邀约了张永红等人,携带上改刀、扳手、编织袋、摩托车等作案工具,在彭山县谢家镇片区、公义镇片区、青龙镇片区、凤鸣镇片区及邛崃县回龙镇片区,趁夜深无人之机,对变压器进行破坏和盗窃,共作案18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0672万元。2001年5月23日眉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李秀文死刑,张永红有期徒刑1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