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私自扩建 罚款1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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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5:0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阳敏) 昨日,记者从市安监办获悉,我市一家化工厂因擅自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规模,被处罚款16万元。彭州一矿山发生死人事故又隐瞒不报,被处罚款4万元。
据市安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月5日,有群众举报,位于成华区龙潭乡的一家化工有限公司的储油缸发出烟雾。成华区安监办立即前往调查,发现该厂未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审批,擅自扩建生产规模。由于该厂主要生产化学品,原料主要是苯甲酸、甲苯等化学品,该公司私自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本月20日,成华区安监办对该厂罚款16万元。 5月9日,彭州通济镇龙定村一石灰石矿山发生意外,一名矿工在排险时被砸死。因为对死人事故隐瞒不报,该矿山本月23日被安监部门处以4万元罚款;龙定村支部书记何顺明、村主任张华超对矿山安全监管不力,事故发生后又不及时上报,两人均被免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