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四大类药品由国家定价 遇商家乱抬价可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6:49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许多消费者担心,自己在购买药品时,销售商(或医院)会不会“乱定价”?昨日,武汉市物价局称:有四大类药品仍由政府定价。消费者在购买药品前,可查询其价格,遇上乱抬价的商家,可进行举报。

  据武汉市物价局介绍,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药品被分为两类:一类是市场定价,商家(或医院)销售时明码标价即可;另一类则实施政府定价,销售方不得私自把价格提高。

TCL笔记本X200面世 同方万元服务器热销中
免试入学读在职研究生 热门专业热招!

  政府定价的四大类药品具体是:

  一、列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及专利药品;二、一二类新药(政府已规定了它的最高零售价);三、特殊性质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计划免疫药品、避孕药品);四、商家招标销售的药品和外地入汉药品在销售时,也应该向政府部门申报价格,并经批准。

  物价部门称,消费者在购买以上四大类药品时,如怀疑商家有“乱抬价”行为,可拨打“12358”查询药品价格。另外,消费者一旦发现销售方确有私自抬价行为,即可拨打“12358”举报。

  (杨丁 张水清 徐国强)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陈水扁“5-20就职”
美英向伊政府移交权力
巴黎戴高乐机场坍塌
日本首相小泉二度访朝
美英军队虐待伊俘虏
莎拉-布莱曼演唱会
2004年广博会官方网站
2004法国网球公开赛
中超 奥运男排落选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